阿里市
政务公开政务公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泉州港围头湾港区石井作业区11号、12号泊位工程(施工期)海域使用审批信息公告

2026/10/23 城事通编辑部 1.6w 阅读 504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福建天龙轮船有限公司申请的泉州港围头湾港区石井作业区11号、12号泊位工程(施工期)用海已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位置

用海面积

用海方式

用海期限

批准文号

泉州港围头湾港区石井作业区11号、12号泊位工程(施工期)

福建天龙轮船有限公司

南安市石井镇东南侧海域

19.9071公顷

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用海

2年

泉政函〔2026〕107号

  附件:泉州港围头湾港区石井作业区11号、12号泊位工程(施工期)宗海位置图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