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廣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宜春茗月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 兰辉、潘婉钰、王俊敏、李明、尤梦婷、郑十一、邓祖幸、廖超、廖宇文、钟善滨、廖永良、吴浩天、韦斯合、孙海艳、郑兴亮、李聪、陈颐贤、郑斯辉、陈春裕、彭智康 诉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宜市劳人仲案字[2025]第187号至189号),诉求为拖欠工资。经电话通知、邮寄等多种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联系电话:0795-3220258,联系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本委定于2025年12月30日15时在本委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宜春市平安路531号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宜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