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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成立宿迁市人民政府第四届法律顾问委员会的通知

2023/02/19 1.1w 阅读 242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工作水平,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通过资格审核、论文评审、背景审查、网上公示等程序,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宿迁市人民政府第四届法律顾问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律顾问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委员:朱 荣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委员:高叶菊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韩学艳    市司法局局长

荣誉顾问:公丕祥    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

     范沁芳    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顾  问:王太高    南京大学教授、博导

     陈 清    江苏师范大学副教授、博士、硕导

     吴 欢    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博士

     穆伯祥    宿迁学院法政学院教授

     刘庆宁    江苏省公证协会副会长、南京市公证协会会长、一级公证员

     车 捷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张 杰    江苏钟山明镜(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赵 胜    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和平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蔡 云    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赵洁琼    江苏博事达(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尤文君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 峰    江苏苏沪律师事务所主任

     时华君    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主任

     吴倩倩    江苏广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庄鑫蓓    江苏宿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邓 勇    江苏义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军    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律师

     贾 锋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贾小龙    市人大法工委立法处处长

     仲 斗    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六处处长

     陆宝强    市检察院正科职干部

     洪峥嵘    市司法局行政应诉处处长

法律顾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韩学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联络、组织和协调等工作。

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人员自然替补。法律顾问如需进行调整,由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方案报主任委员审定。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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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