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有14家市级社会组织存在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情形,违反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圳市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拟将下列市级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并送达《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事先告知书》。
1.深圳市安徽马鞍山商会
2.深圳市安阳商会
3.深圳市聚爱爱心促进会
4.深圳市企业战略并购促进会
5.深圳市媒体经济发展研究会
6.深圳市云南财经大学校友会
7.深圳市节能协会
8.深圳市鞋业商会
9.深圳市移动电商行业协会
10.深圳市印章协会
11.深圳市移民留学服务行业协会
12.深圳市虚拟现实行业协会
13.深圳市植物保护与土壤肥料行业协会
14.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商会
如上述社会组织对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有异议,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将上述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特此公告。
(联系人:石天柱,联系电话:82480940,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绿景NEO大厦B座720室)
深圳市民政局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