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8〕27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赣就业中心字〔2023〕115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合理布局、择优设立”的原则,经单位申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拟将宜春学院设立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0日-12月1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技能人才评价和竞赛组织科反映。
联系电话:0795-3220565
宜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