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你区《关于报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乡域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请示》(宿开管〔2024〕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乡域详细规划(村庄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你区要严格依照《规划》明确的用地布局及相关技术指标,完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推动产业项目和乡村建设,有序推进《规划》的实施和管理。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规划,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