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水厂项目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的请示》(宿自然资规发〔2021〕3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水厂项目16330平方米(约24.5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补办出让手续,请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你局《关于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水厂项目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的请示》(宿自然资规发〔2021〕3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水厂项目16330平方米(约24.5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补办出让手续,请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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