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健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宁德市选拔引进医疗卫生人才操作细则》(宁卫人〔2018〕4号)、《宁德市选拔引进培养医疗卫生人才操作细则(修订版)》(宁卫规〔2023〕3号),现就我市第九批引进医疗卫生人才生活补助及已被确认为我市第一批至第六批引进医疗卫生人才首套房购房补助申报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申报对象
(一)生活补助备案、申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全市卫健系统新引进录用,符合宁卫规〔2023〕3号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条件人员,引进时间以考核合格时间为准。
(二)首套房购房补助申报。已被确认为宁德市第一批至第六批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可按照(宁卫人〔2018〕4号)文件精神申请首套房购房补助等待遇。
二、时间、流程要求
(一)引进备案。备案、申报对象通过注册登录“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选择“人才项目申报”模块中的“宁德市第九批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备案”项目,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所需材料,进行备案认定(同时申报生活补助)。
(二)待遇申报。引进医疗卫生人才生活补助申报,申报对象登录“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选择“人才项目申报”模块中的“宁德市第九批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备案”项目,填写信息过程务必填写生活补助有关信息;首套房购房补助申报,申报对象需登录“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选择“人才项目申报”模块中的“宁德市引进医疗卫生人才首套房购房补助(2026年申报)”项目,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所需材料,进行首套房购房补助申报。以上两项补助请符合条件的对象于3月20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各县(市、区)卫健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宁卫人〔2018〕4号、宁卫规〔2023〕3号的具体操作细则,于4月1日前负责完成线上审核申报人员信息,同时,将《宁德市引进紧缺急需医疗卫生人才生活补助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1,一式两份)以及《宁德市引进紧缺急需医疗卫生人才首套房购房补助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含电子版)上报市卫健委。
各地各单位要及时通知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线上申报,并认真做好审核汇总工作,按时间节点上报有关材料。联系人:市卫健委人教科林开玉,联系方式:0593-2299038。
附件: 1.宁德市引进紧缺急需医疗卫生人才申报补助情况汇总表
2.宁德市引进紧缺急需医疗卫生人才首套房购房补助申报情况汇总表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