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准宿迁市区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请示》(宿自然资规发〔2024〕9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宿迁市区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二、本计划批准后,由你局会同各区(功能区)、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共同推进土地收储各项工作,确保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圆满完成。
三、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因政策变化、市场调控、规划修改等原因需对储备计划进行调整或补充的,应及时提出调整或补充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特此批复。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