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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度宜春市养老机构一级和二级等级评定情况的公示

2022/01/11 1.5w 阅读 271 点赞

​  按照《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赣民电〔2021〕75号)文件要求,我市于2021年11月启动了全市养老机构一级、二级的等级评定工作。经专家组采取审阅资料、实地检查、现场演示、询问测试等方式,评选出二级养老机构3家、一级养老机构3家(详细情况附后)。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机构或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实名书面在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向宜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联系方式:3270670;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607室)反馈意见或提交复核申请。

  附件:宜春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公示名单

  宜春市民政局

  2022年1月11日


  附件:  宜春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公示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评定等级

备注

1

宜春市欧阳老年公寓

二级

民办

2

万载县社会福利院

二级

公办

3

铜鼓县永宁镇敬老院

二级

公办

4

万载县白良镇敬老院

一级

公办

5

奉新县干洲镇敬老院

一级

公办

6

高安市相城镇敬老院

一级

公办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