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市食品药品检验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及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药物警戒工作体系,压实医疗机构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主体责任,打通基层用药用械安全风险预警“最后一公里”,提升县域药品、医疗器械风险早识别、早研判、早处置能力。经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共同研究,确定当涂县作为全市首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药物警戒示范县,先行试点示范,总结可复制经验,待条件成熟后在全市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试点责任
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药物警戒示范建设,是完善县域医共体配套管理、保障基层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的重要举措。当涂县各相关部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人员力量,落实配套保障,严格按照示范建设实施方案部署推进各项试点任务,确保试点工作落地见效,打造县域药物警戒样板。
二、强化部门联动,健全协同机制
建立市场监管牵头监测、卫健主管医疗机构、医保协同赋能三方联动机制,定期会商研判药械安全风险,实现风险预警信息、临床用药信息、集采药品临床使用线索互通共享,开展联合督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紧盯重点任务,务求试点实效
示范建设重点任务包含组织体系搭建、监测网络延伸、业务能力培训、不良反应报告管理、风险闭环处置、经验总结提炼等。坚持质量优先,杜绝“唯上报数量”导向,重点强化新的和严重不良反应、聚集性不良事件的监测与应急处置,切实发挥药物警戒风险防控价值。
四、工作有关要求
(一)落实信息报送。请当涂县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10月30日前报送示范建设实施方案及联络员名单;示范期间按季度报送试点进展简报;如遇重大、聚集性药械不良事件,第一时间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二)强化业务支撑。市级三部门将全程做好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督导评估,及时协调解决试点推进过程中的堵点难点。
(三)做好总结推广。试点期满,对示范建设成效开展评估验收,系统梳理制度成果、典型做法,组织经验交流,逐步向全市各县域医共体推广。
联系人:
市市场监管局化妆品监管科:杨建明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徐劲松
市医保局医保征缴中心:杨苹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