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财政局聚焦市直预算单位往来款项存在的突出问题,紧扣资金源头、挂账、处置三个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往来资金清理规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建章立制划边界
在总结近年市级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往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将往来资金归口为应收及预付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两大类,确立依法合规、及时清理、权责清晰三项原则,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预算单位的职责边界,为单位开展往来款项日常核算、定期清查、分类处置提供统一制度依据。
二、逐笔过筛挖存量
组织开展实有资金账户专项清理,严格落实“单位自查—主管部门复查—财政重点核查”三级审核机制,对实有资金账户中的各类资金分类施策、精准处置。原用途仍有效的结转资金按规定继续使用,应缴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此次清理共规范盘活单位资金2.15亿元,其中往来挂账资金1.16亿元,统筹收回财政存量资金及非税专户资金0.31亿元,盘活资金全部纳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优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三、动态盯防促长效
将往来资金管理纳入财会监督年度计划,建立专项台账动态更新、按月对账、按季通报机制,加大对新增大额暂付款项和长期未结往来款项的督查力度。适时组织清理“回头看”,推动往来资金清理转入常态化管控,从源头遏制资金沉淀、账外循环和长期挂账等问题反弹。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深化预算单位账户精细管理和资金流向实时监测,拓展银财“三方协议”动态监控覆盖面,推动往来资金管控与零基预算改革、财政专户统筹、财会监督结果运用深度融合,切实把政府“钱袋子”管细、管牢、管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