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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

2026/11/01 城事通编辑部 8.4k 阅读 135 点赞 查看原文

近日,为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44号),昆明市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安居消费需求。

新政策明确,职工及配偶在昆明市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办理两类提取业务:一是自住住房装修提取。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对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新购自住住房实施装修的,可申请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该套住房装修;二是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支付昆明市行政区域内自有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可按户在每个自然年度申请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

本次优化政策自2026年9月20日起执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