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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报废车辆处置公告

2026/10/20 1.2w 阅读 78 点赞

为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单位现有一辆达到报废标准的公务车辆,通过公开询价方式择优确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宿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报废车辆回收处置询价项目

处置内容:本单位名下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无法继续正常使用的公务机动车辆一辆。车辆信息:原车牌号—京NSE519,品牌型号—奥迪,车架号—LFV3A24F4B3012182,购置日期—2011年5月26日,行驶里程—17.7872万公里,账面原值—39.6万元。

处置方式:公开询价、择优竞价、价高者得。

处置范围:包含车辆现场查验、上门拖车、回收拆解、资料审核、协助办理车辆注销登记、全部垃圾清运、合规处置等所有工作,报价为包干总价,我方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车况说明:所有车辆均以现场实际现状为准,存在老化、故障、缺件、无法启动等情况,报价单位须自行现场踏勘,一经报价即视为认可现场车况,后期不得以任何理由调价、扣款或弃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机动车回收拆解相关业务。

具备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证书》,具备合法的车辆回收、拆解、注销备案资质。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无行业处罚、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价资料要求(所有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装订)

报价函(明确单车报价、服务承诺);

营业执照复印件;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证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需提供)。

四、询价报价规则

本次询价为一次性密封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撤回。

采用总价最高价中选原则,在全部资质合规、资料齐全的有效报价单位中,最高报价单位为成交单位。

若最高报价相同,由并列单位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低于首次报价。

若有效报价不足3家,我单位有权重新询价、延期或终止本次询价。

我单位有权对异常低价、恶意报价作无效处理。

五、踏勘及答疑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报价单位可自行联系我单位踏勘现场,实地了解车辆实际情况。

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

六、报价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17:00时 (逾期拒收)

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3号宿州大厦9楼办公室

递交方式:现场密封递交(不接受邮件、微信、口头报价)

七、成交及履约要求

询价结束后,我单位将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出成交通知。

成交单位须在收到通知3个工作日内将车辆报价款缴到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指定账户,6个工作日内上门完成全部车辆拖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成交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报废车辆管理规定完成拆解、注销手续,完整提供车辆报废回收证明、注销凭证供我单位存档。

全程合规操作,严禁倒卖、拼装、二次流入市场,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成交企业承担。

八、其他说明

所有报名及报价资料不予退还,仅供本次询价使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潇波、宋鹏凯

联系电话:13910990921/15399591637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3号

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2026年10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