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社〔2026〕973号)、《池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池财社〔2017〕15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员工制家庭服务业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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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报补贴资金类别 |
申报补贴 (人) |
申报补贴 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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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员工制家庭服务业社会保险补贴 |
22 |
14515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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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2 |
14515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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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补贴情况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人社局或市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2272、0566-2088620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