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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宿迁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014/10/27 1.6w 阅读 451 点赞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市湖滨新区社会保障局、苏宿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人才和社会保障局,市洋河新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市有关单位:

根据苏人社发〔2014〕319号文件,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已作出调整,从11月1日起开始执行。我市执行三类地区工资标准,即月最低工资127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11元。现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10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