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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最新公告

关于注销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公告

2026/11/01 城事通编辑部 6.1k 阅读 519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发〔2016〕19号)、《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20〕5号)等相关规定,宁波市华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自主申请注销办学许可证。经研究,同意依法注销该机构办学许可证。

办学许可证注销后,该培训机构不再具备职业技能培训类办学资格,所从事的任何与办学相关的活动及产生的后果均由举办者自负。

特此公告!

如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市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0574-89186157。


附件:注销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名单.docx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1月2日

【附件下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