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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延续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公告

2025/09/27 1.2w 阅读 105 点赞

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45号),经研究,决定对有效期届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宜春市“宜春锂匠”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宜人社字〔2023〕82号)有效期延续2年,至2027年9月28日。在文件继续执行期间,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