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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宿迁市暖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人任职前公示

2026/02/03 1.4w 阅读 346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同志拟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情况予以任职前公示:

1.闫晶,女,1991年2月18日生,汉族,江苏宿迁人,群众,专科学历,现任宿迁市暖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拟任宿迁市暖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法定代表人。

2.张瑶,女,1989年1月11日生,汉族,江苏宿迁人,群众,大学学历,现任宿迁市暖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工主管,拟任宿迁市暖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副理事长。

3.吴迪,男,2000年02月04日出生,汉族,江苏徐州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宿迁市暖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拟任宿迁市暖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行政负责人。

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9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宿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联系。联系地址:宿迁市滨河路8号(邮编:223800);联系电话(传真):0527-84363686;信箱:sqmzsgc@163.com。

宿迁市民政局  

2026年2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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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