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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迁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04/29 1.1w 阅读 516 点赞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市湖滨新区社会保障局、苏宿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人才和社会保障局、市洋河新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现将《宿迁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宿迁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

2015年4月27日

宿迁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年度30项重点改革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73号)、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329号)要求,为加快实现我市社会保险全覆盖,确保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顺利推进,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保障和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社会保障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经办制度,优化经办服务,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工作目标

2015年启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建立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开展居民参保数据比对,掌握各类人群参保情况,登记覆盖全市居民60%以上;2016年建成全市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库,推进参保登记信息运用,逐步将未参保人员纳入参保范围,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

三、实施步骤

全市统一部署,属地管理,协同推进。按照“先汇集、再比对、后调查”的原则,对全市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进行排查登记,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5年5月)

1.广泛宣传发动。召开“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动员会,安排部署工作,分解下达目标任务,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创新宣传方式,运用微博、微信、速新闻客户端等媒介开展宣传,同时,深入基层、走村入户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2.完善信息系统。加强软硬件建设,建立与省平台对接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推进人社部门与公安、民政、卫计等部门数据交换,健全数据共享机制。

3.开展业务培训。举办全民参保登记业务和操作培训,统一规范全市全民参保登记经办流程、调查内容、指标口径。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6-12月)

1.信息汇集比对(2015年6月)。汇总全市居民就业、职工“五险”、城乡居民养老、医疗、新农合参保(合)数据和人口基础数据,报省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平台进行数据比对,形成各县(区)居民参保情况数据库,梳理出未就业、未参保人群,摸清我市居民参保基本情况。

2.信息采集整理(2015年7-10月)。结合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和发放使用,针对不同人群特点,通过柜面登记、网上登记、入户核查等方式进行信息采集与修正。柜面登记:对到各级人社平台办理业务居民,由平台工作人员现场核实信息,核实后直接录入信息库;网上登记:对外出就业人员,引导利用网络平台,采集更新个人参保信息;入户核查:以未就业、未参保人群为重点,由信息调查员开展入户调查,采集核实人员基本信息,收集标注参保意愿,引导动员居民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3.数据核实建库(2015年11-12月)。将比对结果、入户调查信息进行核实汇总,录入省统一数据库。加强入库数据核查,确保入库数据准确、完整。

4.成果分析运用(2016年1月-2016年3月)。结合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幸福行动”,运用掌握的居民参保意愿信息,提高社保扩面针对性、可行性、高效性;结合社会保障卡发放应用,实现参保登记数据与社会保障卡发行基础数据共享;加强与公安、民政、工商、地税等部门的数据交换,提升社保数据利用率。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6年4-6月)

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组织领导、推进机制、工作进展、信息库建设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评估实施效果,及时解决问题,提高工作质量。

(五)常态化运行阶段(2016年下半年)

不断丰富和拓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内涵,加强与就业、劳动仲裁、监察等业务衔接,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就业与劳动维权管理工作一体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人社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养老处、局医疗工伤处、市人社信息中心,市社保中心、市就管中心、市劳动监察支队等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保中心。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健全组织机构,重点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村居明确专人负责,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聘全民参保登记信息调查员,开展入户调查和信息采集。

(二)注重协调配合。对外要加强与财政、公安、民政、地税、工商、教育、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增进共识,争取支持,形成合力,积极参与并推动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确保“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效。对内要健全内部各业务条线协同配合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社保中心牵头负责全市数据管理工作,加强与省“全民参保登记比对数据库”、“全民参保登记数据管理系统”和“全民参保入户调查登记系统”“一库两系统”对接;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辖区内居民参保登记信息采集、核查、录入工作;各街道(社区)组织信息调查员,根据筛查出需要入户核查名单,逐户上门调查,做好信息采集、核对、录入工作。

(三)强化督促推进。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作为全系统近期一项重点项目,健全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实施,要建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县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进展情况;要建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开展交流机制,及时总结基层工作开展的经验,发现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强化市县区和县区间的沟通和研究,提升工作推进效率;要建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阶段性推进机制,选择工作进突出县区召开现场会和推进会,促进全市参保登记工作协调推进;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考核奖惩机制,对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