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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殷勇建议: 变“地力补贴”为“实种补贴” 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

2026/03/07 3.2k 阅读 286 点赞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支持和协同,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

“农民愿不愿意种粮、愿意种什么粮,关键要看种粮能带来多少收益。”全国人大代表、泗洪县邮政分公司归仁支局支局长殷勇在一线走访调研时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认地不认人”、粮食收购指导价 “保供不保收”的现象较为普遍,导致实际种粮农户陷入政策红利与市场收益“两头够不着”的“夹心层”,种粮积极性受到影响。

通过与实际种粮农户深入交流,殷勇了解到,近年来,农资价格、农机作业费用、人工成本持续攀升,不少农户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将土地流转给种粮大户经营,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原则上发放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导致实际种粮农户既要承担市场经营风险,又无法享受相应补贴,生产利润空间被大幅压缩,部分产粮大县甚至出现“毁约退地”苗头。

殷勇表示,国家设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初衷是激励种粮、养护耕地。当实际种粮农户“劳而少获”时,政策效能会逐步减弱,这既不符合“谁种粮、谁受益”的原则,也将影响粮食稳产保供大局。

找准问题症结,才能精准发力。针对上述问题,殷勇建议,优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功能,完善粮食收购环节,建立“实种粮补”专项加价机制,确保补贴精准直达实际种粮农户“钱袋子”,让政策红利落到实处。

既要破解难题,也要统筹兼顾。殷勇强调,既要尊重“历史存量”,也要稳定“改革增量”,建议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配套实施“地力养成契约化”管理模式,给予一定比例的固定性土地托管补偿,发放“耕地地力保护券”,将补贴从“身份证明”变为“劳作凭证”,引导实际种粮农户科学养护耕地,杜绝“掠夺式经营”。

民为国基,谷为民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优化调整,核心就是让实际种粮农户劳有所得、种有所获。只有充分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才能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殷勇说。(记者 骆伯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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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