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政复〔2023〕32号
市政府关于同意科技创新产业园(南部城市副中心)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的批复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关于报批科技创新产业园(南部城市副中心)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的请示》(宿开管〔2023〕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科技创新产业园(南部城市副中心)地下管线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你区要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衔接,统筹道路管线同步建设,严格依照《规划》明确的管线设施布局及相关技术要求,有序推进《规划》的实施和管理。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规划》。确需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