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政复﹝2023﹞11号
市政府关于同意沭阳县申报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县的批复
沭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报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县的请示》(沭政〔2023〕17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申报。你县要以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县为契机,严格按照创建考核各项指标和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治理力度,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步伐,建立健全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改善城市面貌环境,增强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努力促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特此批复。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