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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2025年9月拟确定为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机构名单公示

2025/09/11 1.7k 阅读 56 点赞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等相关政策规定,经综合评定,拟将宿迁市锦德康药业有限公司、宿迁益丰连锁大药房有限公司仓集店、宿迁市谈氏中医药有限公司浦东路中医(综合)诊所、宿迁四季康药店有限公司盛悦天宸店、江苏伍伍利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宿迁雅蓝国际店、宿迁市福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翠屏南园店、宿迁市福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罗圩店、宿迁恒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盛世药店纳入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18日。

监督电话:84368128。


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