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宿医保规〔2023〕4号)相关要求,市长护中心组成现场验收评估工作小组,对申请定点的入住护理服务机构开展现场评估,现将评估通过(评估得分不低于90分)的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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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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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宿迁市宿豫区豫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监督电话:0527-80760076。
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5日
按照《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宿医保规〔2023〕4号)相关要求,市长护中心组成现场验收评估工作小组,对申请定点的入住护理服务机构开展现场评估,现将评估通过(评估得分不低于90分)的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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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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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宿迁市宿豫区豫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监督电话:0527-80760076。
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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