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医保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及《宿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布如下:
事项名称:关于建立长护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承办处室(单位):局待遇保障处。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3日
为规范市医保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及《宿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布如下:
事项名称:关于建立长护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承办处室(单位):局待遇保障处。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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