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政策规定,经综合评定,拟将下列药店纳入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0日-4月26日。
监督电话:84368112。
附件:2023年4月拟确定为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机构名单
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2023年4月拟确定为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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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药机构 |
机构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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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中心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