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政策规定,经综合评定,拟将下列医药机构纳入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1月29日。
监督电话:84368112。
附件:2021年11月拟确定为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机构名单
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23日
2021年11月拟确定为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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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药机构 |
机构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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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药店 |
宿迁市宏福来药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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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药店 |
江苏卫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宿迁洋河酒家路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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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药店 |
宿迁全康药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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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门诊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康恒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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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门诊 |
仓中民中西医结合诊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