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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2021年4月拟确定为宿迁市医疗保险定点协议机构名单公示

2021/04/25 1.8w 阅读 492 点赞

根据《宿迁市社会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经综合评定,拟将下列医药机构纳入宿迁市医疗保险定点协议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3日。

监督电话:84368112。

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6日

序号

医药机构

机构名称

备注

1

门诊

宿迁市公安局医务室

 2021年4月拟确定为宿迁市医疗保险定点协议机构名单公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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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