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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2020年12月拟确定为宿迁市医疗保险定点协议机构名单公示

2020/12/14 1.1w 阅读 152 点赞


根据《宿迁市社会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经综合评定,拟将下列医药机构纳入宿迁市医疗保险定点协议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22日。

监督电话:84368112。

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15日

序号

医药机构

机构名称

备注

1

药店

宿迁市人和大药房有限公司兰亭御城店

2

药店

宿迁市福安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公园一号店

3

药店

江苏卫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宿迁怡景名苑店

4

药店

江苏卫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宿迁府苑小区店

5

药店

宿迁市灵芝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洋河分公司

6

医院

宿迁市宿城区双蔡医院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