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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第二期治超非现场案件《催告书》送达公告

2026/10/15 6.5k 阅读 203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我局已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违法当事人进行催告(详见附件)。

因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按法定程序在池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

现催告如下:

1.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可向本机关进行陈述或申辩,本机关将依法核实。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地址:池州市长江中路328号,联系电话:0566-3382375)



附件:1.2026年第二期《催告书》公告车辆信息表

    2.2026年第二期《催告书》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0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