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党(工)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大连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通用版)》(以下简称《学法清单(通用版)》)和《大连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专业领域版)》(以下简称《学法清单(专业领域版)》)已经中共大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同志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各地区各单位应该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目标导向,合理确定学习方式,确保学习效果;可以在《学法清单(通用版)》《学法清单(专业领域版)》基础上增加学习内容和学时,调整各重点学习内容的学时占比;相关领域未列入《学法清单(专业领域版)》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重点学习内容;要适时根据国家、省市立法进程及单位职能调整情况,对本地区本单位学法清单内容进行调整。各区市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要履行督促落实职能,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学习进展情况,加强督察督办,强化跟踪指导,确保取得实效,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委依法治市办。
附件2-40:
大连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专业领域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