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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2019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的通知

2019/07/15 1.5w 阅读 337 点赞

  依据《九江市本级保障房申报准入、审核分配及优惠办法(修订)》(九府办〔2019〕12号)文件精神,市本级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资格三级联审工作正在进行中,6月12日我中心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进行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的通知,并采取系统群发短信的方式进行告知,截至目前,仍有部分申报对象未将申请材料交到申报所在社区备审。为确保本次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再次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为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24时前完成网上申报递交审核的家庭;

  二、申报对象在报名平台上自主打印申请表格8-1至8-8,并根据网上填报信息如实粘贴好相关证明材料;

  三、提交申请表格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四、提交申请表格地点为申报所在社区;

  五、逾期未提交申请表的对象将视为自动放弃此次住房保障资格的申报。

  特此通知

  九江市住房保障中心

  2019年7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