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池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2026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的“水体返黑返臭。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共性问题,整改实施主体由我局牵头,现已完成整改。根据《安徽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水体返黑返臭。2022年3月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已经完成治理的县级及以上城市,要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
二、整改实施主体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重点措施
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已治理水体巡查管护和水质监测,持续巩固水环境质量。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动态排查城市建成区新增和返黑返臭黑臭水体。
四、目标任务
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完善防止返黑返臭长效机制。
五、完成时限
2026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持续巩固城区黑臭水体“长制久清”治理成效,督促运维主体加大巡查管护频次,每月定期开展水体水质取样检测,截至目前,未新增和出现返黑返臭水体。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30日,共5个工作日)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32965
电子邮箱:466693747@qq.com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