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行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保障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省住建厅日前印发实施《关于印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3版)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的通知》(苏建规字〔2024〕1号)文件,要求各市住建执法队伍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指导性规范,在行政处罚中予以应用。
市住建支队高度重视,于1月29日召开队务会,就市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宣贯和使用专题进行布置。会议安排,一方面组织业务骨干进行学习研究,着重对于对新自由裁量基准与旧版调整内容进行对比区分;另一方面,要求市级住建执法层面(市住建执法支队)和各县市(区)执法大队在各自法定职责范围内,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自3月1日起严格执行新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会议安排春节后即开展全市住建系统执法队伍的宣贯和培训工作。
通过此次布置会议,明确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新裁量基准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形成的监督制约机制,用制度对执法行为和处罚裁量加以规范,以确保执法规范与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