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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授予2017年度扬州市市长质量奖的决定

2018/08/21 2.6k 阅读 371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创新管理机制,增强企业综合竞争能力,提升全市质量总体水平,根据《扬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市政府决定授予扬州江淮轻型汽车有限公司、森萨塔科技(宝应)有限公司、扬州荣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扬州汇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2017年度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扬州尼尔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为“扬州市推进卓越绩效管理先进单位”。

希望全市广大企业以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为标杆,积极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崇尚质量、追求卓越、开拓创新、奋力赶超,更好地支撑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扬州作出积极贡献!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