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8 16:11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05-0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819
- 责任部门: 市住建局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2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10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