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市本级63户动态管理核查不合格对象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10-23 06:22 来源:市住房保障中心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10-2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84661
- 责任部门:
经相关部门核查,共有63户住房保障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因住房面积超标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和《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等相关文件对保障房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现对上述住房保障对象作出取消其相应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附件: 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对象名单
九江市住房保障中心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