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微信公众号州人民政府关于田兴明等任免职的通知 2026/04/14 2.2k 阅读 250 点赞 查看原文州人民政府决定:田兴明任黔东南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潘诗权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来源: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原创首发编辑:吴敏校核:付皎 刘晓红 审发:黄涛承办: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微信公众号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