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琼中黎族苗族“三月三”活动期间城区市容秩序管理,营造祥和有序的节日氛围,现将临时便民街设置公告如下:
一、设置区域
(一)国兴大道西侧,海粤协力汽车服务中心起至邮政储蓄银行的沿街人行道。(乐园酒店起至县人民检察院为禁止摆摊区域)
(二)国兴大道东侧,壹号广场路口起至龙溪路路口的沿街人行道。(老卓门窗至中国银行为禁止摆摊区域)
二、经营时间
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0日(农历三月初一至三月初四)
三、经营方式
临时便民街不统一划设摊位号,有需求的经营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区域范围设置摊位开展经营活动。
四、经营要求
1.经营摊位严禁经营烧烤及海鲜等水产品。
2.经营摊位必须按照规定时段摆放,且摆放有序;不得占用道路,影响车辆正常通行;不得占用实体店铺门前区域,影响店铺正常经营;不得用高音喇叭叫卖扰民。
3.摊位经营者必须积极配合、支持执法、市政等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
4.实行摊位卫生责任制,保证经营场地干净整洁、垃圾不落地,做到人走摊净。
5.经营者必须服从管理,自觉严格执行设置规定,违反的予以警告,屡教不改的取消其经营资格。
6.如遇紧急情况,需要撤销或取缔摊位时,经营摊主应无条件服从,及时撤离并清理现场,不得提出其它额外要求。
特此公告。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0日
来源: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