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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4/02/24 7.8k 阅读 62 点赞

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

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江阴市港口管理局、局属执法单位、局相关处室:

现将《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努力开创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新局面。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2月17日

附件:

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为主题主线,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促进“三基三化”建设和开展“五项执法行动”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培育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法,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各领域,为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1、强化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法制工作目标任务。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局长(处长)办公会议,听取法制重点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具有全局性、重点性及前瞻性的法制工作。要将法制工作列为单位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法制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比重。

2、增强干部职工法治理念。加强对交通运输部门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学法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为基本内容的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民主测评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3、提高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法制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法制工作机构,为其提供必要的装备和工作经费,确保法治工作顺利开展。逐步提高法制科室法律本科以上编制人员的比例,提高法治工作专业性。通过选拔培养,加快形成一支政治过硬、素养优良、业务精干、务实进取的法制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其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中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在交通运输依法行政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加大立法和政策研究力度

4、做好政府规章立法起草工作。根据《无锡市航道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结论,结合《无锡市航道管理条例》施行近三年来的情况和无锡航道管理实际,将《无锡市航道管理办法》废旧立新,做好《无锡市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制订工作,确保航道规章合时合用,增强航道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

5、开展我市首个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工作。按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做好《无锡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根据国家、省公交优先方面的新政新规,结合我市公交发展实际,评估《条例》制度设计、权责配置和实施效果,为后续修改提供参考和依据。

6、深化政策措施研究。发挥政策措施对交通运输转型发展的引领和促进作用,紧密围绕加快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构建综合运输体系等中心工作,重点在提高交通运输服务民生水平、创新交通运输发展体制机制等方面,结合法治工作继续开展研究,引导出台促进交通运输转型发展和规范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的政策措施。

三、深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

7、继续深化“五项执法行动”。按照省、市交通运输五项执法行动计划安排,全面推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在抓好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的同时,注重创新,结合实际,开展一些具有行业和地区特色的创新性工作。强化督查考核,加大推进力度。认真做好第一阶段的总结工作,探索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固化工作成果,为开展新一轮“五项执法行动”奠定坚实基础。

8、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执法专项整改。按照“依法依规、全面整改,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总体思路、围绕“规范执法、提升服务”的主题,在全系统组织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彻底的梳理和专项整改,把群众反映最突出、意见最大的问题作为开展执法专项整改的重要内容。通过整改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规范、公正和文明水平。

9、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按照部、省评议考核规定,继续用好执法评议考核这一有效抓手,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纳入年度交通运输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范围。扎实有序开展年度执法评议考核,组织开展自评、互评和执法人员统考、抽考,健全执法考评结果运用。

10、推进行政指导工作。落实行政指导制度和工作规范,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指导。梳理交通运输各条线行政指导依据,与行政执法相协调、配套。优化导入领域,健全工作模式,完善制度文书,强化监督考核,注重总结提高,用好用活行政指导,促使行政指导成为交通运输依法行政转型发展的有效抓手。

11、推进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按照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和省交通运输厅基层执法站所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基层执法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在交通运输各条线单位加强基层站所建设的同时,重点强化乡镇交管所基础设施建设。在执法形象“四个统一”完成的基础上,通过采取“示范引导,逐步推进”的方式,加快落实基层站所“五小”设施建设,进一步细化基层站所内部建设标准和基础管理制度,督促各地、各单位加快做好基层执法场所基础建设工作。

四、夯实执法队伍建设

12、强化执法监督,优化执法作风。以全市“作风建设深化年”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层级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执法的事前预警、事中指导和事后处置,提高内部层级监督的实效。围绕执法禁令、规范,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坚持查纠并举,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引入媒体暗访、监督员巡访等第三方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违法、不当行政行为以及执法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要强化执法预警,及早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和苗头性问题。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基础工作,注重对监督情况的分析研判。

13、加大培训力度,强化日常管理。加强执法队伍职业化、正规化建设,坚持“全面覆盖、分级负责、统一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切实抓好抓实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推进实施执法骨干集训、执法人员轮训、基层站所领导初任法律培训的“三训”和执法人员统考、抽考、随机考的“三考”,年内配合省厅开展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大轮训首批次的相关工作。充实、丰富执法培训内容,加强综合法律法规知识和交通运输专业知识的教育学习。鼓励非本科以上学历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专业成人教育。严把执法人员入门关,继续实施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文化准入和岗前培训制度。以执法证件管理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积极培树执法先进典型,争创文明执法示范站所和文明执法标兵,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优化行政服务水平

1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部、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深化行政审批权限下放的落实衔接,着力简政放权,确保重心下移、服务前移。以全市“项目建设深化年”为契机,深入开展“提升政务服务品质活动”,推进政务服务品牌创新。

15、强化行政审批基础管理。完善申请受理、审批流转和监督管理,健全审批管理新机制。更新修订许可事项公示文本、办事指南和各项管理制度,推进审批事项再集中、审批流程再优化。研究制定许可登记受理、审查审核、证件核发、档案管理新工作规范,落实快捷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16、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按照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三级联网的统一部署,完成市级平台部署、联调和上线运行,实现与市政府平台数据交换对接,提高阳光执法水平。加快推进县级接入三级联网平台,按期完成三级联网运行目标。

六、营造法治交通宣传氛围

17、扎实推进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围绕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做好“六五”普法阶段性工作任务。在依托12.4等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和“法制宣传社区行”等活动的基础上,重点围绕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强化专业法宣贯。通过不同载体,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的教育、熏陶、示范和引导作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