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市
法规文件法规文件及解读

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柔性引进外国专家、海外智力服务企业的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3/07/11 1.9w 阅读 485 点赞

各市(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柔性引进外国专家、海外智力服务企业的行动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 年 7 月 11 日

  关于柔性引进外国专家、海外智力服务企业的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东方硅谷”建设的意见》,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实施柔性引进外国专家、海外智力服务企业的行动计划(简称“星期天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大力度、全方位、多层次柔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建设“东方硅谷”,打造“四个无锡”,推动无锡奋力走在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前列。

  一、指导思想

  实施柔性引进外国专家、海外智力服务企业的行动计划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建设“东方硅谷”为统揽,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壮大和传统优势产业的提升改造,以本土企业为主体,以短期来锡、定期服务为方式,柔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海外智力项目,引领和支撑科技创新创业示范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为打造“四个无锡”,走在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前列提供人才支持和保障。

  工作目标是,每年柔性引进和重点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提升改造领域急需、企业创新紧缺、符合相关条件的海外留学人才和外籍工程师 100 人次。

  二、引进对象

  本计划引进的对象,主要是指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所急需、国内紧缺,拥有特殊技术专长和国际一流应用技术,具有海外学习、工作、生活背景,愿意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短期来锡开展科技研发、技术创新、项目合作的海外留学人才和外籍工程师,重点是八十年代出国、面临退休的留学人员,以及面临退休或已退休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具有海外硕士及以上学位,是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科研、技术骨干,从事多年科研开发、技术应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在海外取得相当于国内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某领域的企业、公共服务机构里从事多年工作、具有丰富经验、能够提供技术服务或开展项目合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引进方式

  1、引进主体主要包括:(1)需要海外高层次人才短期来锡,定期帮助指导解决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等方面难题的市属国有企业、本土民营企业。(2)有特殊人才需求,落户 2 年以上,且上年度销售超过 100 万元的“530”东方硅谷领军人才创办企业。

  2、服务方式。以“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为原则,凡有时间和能力兼职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锡,在用人单位提供的短期岗位上工作;或已退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锡承担项目或课题研究任务,提供智力服务(不含海外企业和机构设备技术引进项目服务人员),且引进项目和支持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每年在锡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 30 个工作日。

  四、主要举措

  1、对列入本计划的人才,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或合同支付薪酬。对无偿帮助工作的外国专家,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标准发给补助。

  2、对列入本计划,且用人单位给予计缴所得税的薪酬高于 2万元的人才,由市、市(县)区财政按每个工作日 500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单个引资项目及单个引进人才补贴一般不超过企业支付薪酬的三分之一,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3、市人社局(市外专局)根据有关规定,对列入本计划的人才,优先立项申请国家和省外专局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对列入国家、省外专局相关项目的引进人才,所在单位按照国家外专局《关于印发〈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01〕7 号)的精神,享受国家经济类专家经费资助。同时,由市、市(县)区按国家和省外专局的规定给予资金匹配。

  4、对列入本计划的人才,可享受股权激励政策,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以技术成果作价入股。在锡工作期间的发明创造,可依法申请专利并享受专利法规定的权利。

  5、对列入本计划的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短期住所、必要的办公场所、设备及出行方便。项目所在地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其子女入学、医疗保障、购买外汇等方面的问题。

  6、对列入本计划的人才,符合条件的,由市人社局(市外专局)优先办理《外国专家证》,市公安局为其签证服务提供绿色通道。

  7、对列入本计划的人才,由市人社局(市外专局)凭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集聚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的批文、引进人才与单位的工作协议等,统一办理财政补贴等待遇。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柔性引进外国专家、海外智力为企业服务的行动计划,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集聚中心建设领导小组进行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建立“柔性引进外国专家、海外智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市外专局),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外专局)、市科协、市侨办、市侨联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本计划的组织实施和推进工作。

  2、科学审核确认。本计划实施期限为 5 年。市人社局(市外专局)负责柔性引进海外人才的申报、评审工作,按照需求收集、信息发布、组织申报、意向沟通、评审公示、审核确认等程序,遴选人才、认定项目,经办公室成员单位集体审核,报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集聚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确认。

  3、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海外引智项目各类资金,建立“柔性引进外国专家、海外智力”专项资金。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平衡、管理和监督,并按照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市和市(县)、区按现有财政体制分担相关补贴资金。加强对柔性引才、引智项目的绩效考核,提高人才引进的针对性、项目引进的实效性。

  (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2013 年7月12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