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锡市人社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局、商务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国资委、总工会《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锡人社发〔2019〕141号)文件要求,经各部门共同审核,现将第1批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19年9月19日始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稳岗返还企业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和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1822573 82411304。
根据无锡市人社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局、商务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国资委、总工会《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锡人社发〔2019〕141号)文件要求,经各部门共同审核,现将第1批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19年9月19日始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稳岗返还企业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和无锡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1822573 8241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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