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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教育局

2016/11/14 8.3k 阅读 413 点赞

[九教办发〔2016〕243号]关于制订消除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5 10:06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6-11-15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78846
  • 责任部门:
 
关于制订消除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
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4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制订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赣教基字〔2016〕40号)要求,现就制订消除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建立台账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建立大班额情况摸底排查机制,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的数量与分布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市直中小学大班额的数量与分布情况由市教育局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工作要覆盖城乡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分城区、镇区、乡村不同区域,分56人以上大班额和66人以上超大班额不同情况进行统计,认真填写相关附表,确保排查数据准确。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进行销号管理。市直各中小学校也要认真进行排查,建立台账。
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
全市消除大班额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5人以上大班额。基本消除大班额计划的工作标准是:到2018年年底前将全市66人以上超大班额的比例控制在3%以内,之后不得新增超大班额,到2020年全部消除;到2020年年底前将全市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2020年之后大班额比例逐年降低。
各地各校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细化工作目标。各地要加强政府统筹,按照全市消除大班额计划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标准,细化量化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目标,科学做好规划,明确消除大班额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到2018年年底前将66人以上超大班额的比例控制在3%以内,之后不得新增超大班额,到2020年全部消除;到2020年年底前将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2020年之后大班额比例逐年降低。
各县(市、区)要加强分类指导,将本地消除大班额计划的工作目标落实到每个县(市、区)的每一所具体学校,对于基础较好、条件具备的地区和学校,应提前完成消除大班额计划;对于个别工作难度大、拟定的大班额控制指标仍然较高的县(市、区)和学校,要在县级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中作出说明,并明确完成期限和具体的帮扶措施。
2.具体工作措施。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区分大班额问题的性质,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城乡一体的原则,坚持改革与发展并重,处理好大班额和小班额的关系、基本办学条件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关系,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建设管理、师资配置、质量提升等方面,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除大班额的工作措施。平均班额超过全市限额标准的县(市、区)说明整体教育资源不足,应以发展为主,有序扩大学位供给;平均班额低于全市标准的县(市、区)、开发区,应以改革为主,引导生源合理流动。工作措施应体现以下要求:
一是科学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布局规模。根据本地新型城镇化发展、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人口及学生流动情况,科学预测人口流动趋势,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源变化动态监测机制,构建与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机制,不得盲目建设城镇学校和撤并乡村学校,不得集中建设义务教育园区和超大规模学校。
二是确保城镇学校建设用地。坚持义务教育发展与城镇化相协调,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城市、镇规划并严格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相关部门应征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三是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统筹“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为配套学校建设不足的老城区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住区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严禁建设豪华学校。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的,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书,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四是统筹城乡师资配置。着力解决当前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实行教职工编制的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按照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完善教师招聘机制,加快推动城乡教师交流。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按照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的原则,稳步扩大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范围。结合乡村教育实际,定向培养能够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
五是提升薄弱学校和乡村教育质量。着眼长远,立足治本,坚持城乡并重和软硬件并重,通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均衡配置师资、利用信息化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将优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向乡村初中倾斜等方式,加大对城镇薄弱学校和乡村教育的扶持力度,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努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适度稳定乡村生源,合理分流学生,营造良好的城乡教育生态环境。
3.明确部门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教育、机构编制、发改、财政、人社、国土和城乡规划等主管部门责任,形成部门合力。各地要完善考核机制,建立消除大班额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制度。各县(市、区)要完善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加强对所辖学校落实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情况的督促、指导和对已经完成基本消除大班额工作任务学校的复查工作,对于大班额比例达标之后又出现超标的,要及时通报情况并责令限期整改,切实采取措施防止形成新的大班额。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地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将消除大班额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县级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教育发展指数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考评和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体系当中。
三、规范程序,做好备案
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是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抓紧制订专项规划,确保摸排数据准确,方案切实可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现有大班额摸底排查情况和确定的细化目标,制订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中小学校务必于11月18日之前将汇总的《县(市、区)、开发区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统计表》(附件1)、《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汇总表》(附件2)、《县(市、区)、开发区消除大班额规划进度表》(附件3),报送至市教育局基教科,所有表格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于11月25日之前将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报至市教育局。2018—2021年每年3月底以前,将经县级人民政府审定的上一年度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报市教育局。同时,将所辖县(市、区)、开发区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及相关附表一并报送,以便督促检查。
联系人:杨凯冰  电话:8221353  邮箱:ykb1995@163.com
附件:1. 县(市、区)、开发区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年
度实施计划统计表
2. 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汇总表
3. 县(市、区)、开发区消除大班额规划进度表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印发


附件1                                                                                        
县(市、区)、开发区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统计表
填报设区市:       现有县(市、区)、开发区总数:   填报人及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单位名称 年度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在城镇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学生比例 总计 城区 镇区 乡村
义务教育阶段 小学 初中 小学 初中 小学 初中
学校数 教学点数 班级数 平均班额 大班额数 超大班额数 大班额比例 超大班额比例 学校数 教学点数 班级数 平均班额 大班额数 超大班额数 学校数 班级数 平均班额 大班额数 超大班额数 学校数 教学点数 班级数 平均班额 大班额数 超大班额数 学校数 班级数 平均班额 大班额数 超大班额数 学校数 教学点数 班级数 平均班额 大班额数 超大班额数 学校数 班级数 平均班额 大班额数 超大班额数
序号 A1 A2 B1 B2 B3 B4 B5 B6 B7 B8 C1 C2 C3 C4 C5 C6 C7 C8 C9 C10 C11 D1 D2 D3 D4 D5 D6 D7 D8 D9 D10 D11 E1 E2 E3 E4 E5 E6 E7 E8 E9 E10 E11
XX市XX县(市、区)、开发区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XX市XX县(市、区)、开发区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
说明:1.此表由各县(区、市)填写,市级汇总。2016年填写现有实数,2017年-2020年根据预测填写规划数。
      2.城区、镇区、乡村的分类采用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即城区(含主城区、城乡结合部)、镇区(含镇中心区、镇乡结合区、特殊区域)、乡村
       (含乡中心区、村庄)
      3.在统计小学阶段班级数时应包含教学点的班级数。
      4.大班额是指班级学生人数在5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是指班级学生人数在66人及以上。平均班额=学生数/班级数。
      5.在城镇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学生比例=在城镇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学生数/义务教育学生总数。
      6.校验关系:B1=C1+C7+D1+D7+E1+E7;B2=C2+D2+E2;B3=C3+C8+D3+D8+E3+E8;B5=C5+C10+D5+D10+E5+E10;B6=C6+C11+D6+D11+E6+E11;B7=B5/B3;
        B8=B6/B3。



附件2                                            
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汇总表
填报设区市:       现有县(市、区)、开发区总数:     填报人及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类别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小学 初中 小计 比例 小学 初中 小计 比例 小学 初中 小计 比例 小学 初中 小计 比例 小学 初中 小计 比例
序号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学校数 城区 1 - - - - -
镇区 2 - - - - -
乡村 3 - - - - -
教学点数 城区 4 - - - - -
镇区 5 - - - - -
乡村 6 - - - - -
班级数 城区 7 - - - - -
镇区 8 - - - - -
乡村 9 - - - - -
56人及以上大班额 城区 10
镇区 11
乡村 12
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 城区 13
镇区 14
乡村 15
说明:1.此表由各市根据附件1进行汇总填写。2016年填写现有实数,2017-2020年根据预测填写规划数,划“-”的表格不用填写。
      2.班级数统计时应包含教学点的班级。
      3.校验关系:以2016年部分填写为例,E=C+D(即小计数=小学数+初中数),F10=E10/E7(即城区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城区56人以上大班额数/城区班级
        数),其他部分同理。





县(市、区)、开发区消除大班额规划进度表
填报设区市:     现有县(市、区)、开发区总数:     填报人及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类别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达标县(市、区)、开发区数量 达标县(市、区)、开发区名称 达标县(市、区)、开发区数量 达标县(市、区)、开发区名称 达标县(市、区)数量 达标县(市、区)、开发区名称 达标县(市、区)、开发区数量 达标县(市、区)、开发区名称 达标县(市、区)、开发区数量 达标县(市、区)、开发区名称
基本消除超大班额进度
基本消除大班额进度
说明:1.此表由各县(区、市)、开发区填写,市级汇总。
      2.依据各县(市、区)、开发区首次达到国家规定工作标准的年份填写,如某县2017年首次达到了基本消除超大班额的标准,则填写在2017年度的相应表格内,其他年度不再重复填写。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