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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教育局

2016/10/19 5.2k 阅读 367 点赞

[九综治委学校治安办〔2016〕5号]关于印发《全市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0 16:35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6-10-20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78857
  • 责任部门:
 
关于印发《全市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安全
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市直各学校:
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一直以来是学校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尤其是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另一方面,我市城区中小学生驾驶助力车、摩托车的现象也成蔓延之势,据统计,仅今年1-9月,我市学生群体共发生交通事故就高达294起,其中因驾驶助力车、摩托车发生的事故占比达59%,同时学校放学时间段不少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随意,造成交通拥堵。为治理和消除以上安全隐患,经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和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现将《全市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九江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
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
 
 
 
 
 
 
 
 
 
 
 
 
 
全市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安全
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治我市校园及周边治安和交通安全环境,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和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的
通过集中整治,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整治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方法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10月—11月。
1.迅速组织部署。各地接到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校园及周边治安和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组织辖区学校认真实施,并加强检查和指导。
2.开展专题教育。各地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和交通安全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有关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同时,要狠抓交通安全教育,可通过家长会和致家长一封信以及学校的电子屏、黑板报、橱窗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学生不要骑助力车、摩托车上学。
3.完善规章制度。各地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同时要规范校内车辆停放,严禁学生将助力车、摩托车停放校内,并加强与交警部门的配合。
4.加强防治工作。各地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通过设立校园欺凌举报信箱、匿名问卷调查、学生访谈、同伴举报、调看监控录像、教师与家长报告等方式了解掌握校园欺凌的真实情况,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另一方面,要加强校内学生驾驶助力车、摩托车的情况摸排,对骑助力车、摩托车上学的学生,要主动与起家长联系,告诫其危险性,让家长共同参与到对孩子交通安全的管理中来,杜绝因驾驶助力车、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教育和引导接送孩子上放学的家长,要遵守交通规则,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置,不要制造校门口交通拥堵。
5.及时有效处理。各地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欺凌造事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二)第二阶段:12月。
各地各校要对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逐级上报。
1.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并于11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
2.县(市、区)级检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组织督查组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2016年12月10日前将督查情况上报市教育局。本次集中整治结果将纳入年终综治考评。
3.市级督查。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以下两方面:
一是校园欺凌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建立校园欺凌预防制度,是否明确校园欺凌处理制度及措施,是否具有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是否设立心理咨询室,并有专门教师负责,老师是否知晓校园欺凌处理中自己的职责。学校是否有对关于校园欺凌的专题教育记录。是否有组织教职工学习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的记录。在校园醒目处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和责任人
二是交通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各地中小学、幼儿园是否存在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幼儿现象;学校学生是否有骑助力车、摩托车上放学的现象。校园及周边是否有乱停乱放,久置未动的助力车、摩托车。学校是否对学生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上放学时间段校园及周边是否做得“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学校周边交通设施设备是否完善,上放学期间是否有警察维持交通秩序。
各县(市、区)教育局于10月30日前将本地开展集中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联系人:陈章泰,联系电话:8225238,传真:8227720,电子邮箱:jjsxab@163.com。
 附件:关于校园欺凌 和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UploadFiles/20161021023846612.doc
 
 
 
 
 
 
 
 
 
 
 九江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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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