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3 19:23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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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九民字〔2021〕16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1-02-2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041
- 责任部门: 市民政局
九民字〔2021〕16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
现将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民字[2021]3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切实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
一、充分发挥县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作用。儿童工作具有鲜明的个案工作特征,解决个案问题,是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个案问题通过部门联合会商、领导小组集体决议方式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儿童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加快推进县级未成年保护机构建设。各县(市、区)要贯彻落实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委编办、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非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赣民字[2021]67号)精神,在机构改革中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非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管理,提升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社会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监护监督、临时照料、生活救助和康复指导等能力和水平,建好阵地,强化服务保障,切实解决需要政府监护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畅通儿童关爱保护“最后一公里”。
三、定期开展儿童福利政策联合调研督查活动。各县(市、区)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儿童福利政策落实情况联合调研督查工作,调研督查重点内容为:当地儿童福利政策落实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各部门联合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活动情况,推进《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赣民发[2019]6号)明确的“两提升、四关爱”行动情况,当地儿童福利工作队伍建设等情况,对调研督查情况以领导小组名义予以通报,推动工作开展,督促责任落实。
四、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探访制度。各县(市、区)要在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将摸底排查工作贯穿于日常之中,建立健全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日常探访制度。要坚持儿童福利工作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责任意识和行动自觉,切实加强儿童福利政策宣传,密切关注辖区内儿童生活状况变化情况,履行好强制报告责任人责任,及时帮助有困难的家庭申请有关政策保障,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帮助解决问题,保障儿童权益不受侵害。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九江市民政局 九江市公安局 九江市财政局
2021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