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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联动调整吉安市中心城区以及吉安县、吉水县、泰和县居民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公告

2026/03/18 1.6w 阅读 372 点赞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吉安市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发改价字〔2024〕24号)有关要求,现将联动调整我市中心城区(吉州区、青原区)以及吉安县、吉水县、泰和县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价格联动情况

1.联动下调居民用气价格。联动下调后的第一、二、三档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分别为3.20元/立方米、3.52元/立方米、4.16元/立方米,自2026年4月1日起执行。对民政等部门确认的低保户、老红军及其遗孀,仍享受原有优惠政策,居民第一档气价再优惠0.6元/立方米,执行2.60元/立方米。

2.联动下调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下调后的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4.00元/立方米,允许下浮,幅度不限,自2026年4月1日起执行。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按第一、第二档气价的平均水平执行,即居民生活用气第一档价格的1.05倍。

二、相关要求

1.价格调整后,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天然气购气成本监管,如遇国家政策或上游供气价格发生变动,则仍按联动机制适时调整。

2.销售价格调整后,城燃企业要做好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对新的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用户监督和有关部门的检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