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2023/06/29 6.7k 阅读 219 点赞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更好落实国家“租购并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新市民、青年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现就我市缴存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职工在工作地租赁普通商品住房用于自住的,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每月1500元。  二、缴存职工在工作地租赁普通商品住房用于自住的,超过上述租房提取额度的提供租房合同、纸质或电子租金支付凭证,据实提取。  三、缴存职工在工作地租赁普通商品住房用于自住的,可每月办理一次租房提取。  以上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6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