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层级:市、县两级
三、通办方式:全流程网办、两地联办
四、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情形】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建缴
2.在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无尚未结清的贷款
3.在吉安市行政区域外购房
【不予批准的情形】不符合上述条件,不予批准。
五、办理材料: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提供1-5项,购买二手房(存量房)的提供1-3项和第6、7项。
1.身份证
2.本人银行账号(Ι类账户)
3.两人(含两人)以上购房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件
4.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5.购房总金额(首付款)的税务发票(收据)
6.契税完税凭证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7.不动产权证书
8.职工以购房人配偶身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结婚证(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职工以购房人直系亲属身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单位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六、办理方式:
(一)申请人进入“吉安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选择“业务办理”,点击“购房提取”即可办理。
(二)申请人登录吉安公积金APP,点击“业务办理”进入“购房提取”即可办理。
(三)申请人登录吉安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https://zfgjjwt.jian.gov.cn/ish),选择“我要提取”,点击“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即可办理。
为满足不会线上操作的申请人提取需求,申请人可在购房地所在中心“跨省通办”窗口提交申请。
七、受理模式:受理中心对申请人身份及购房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查后,通过在“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将提取材料电子扫描件流转至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该事项不需要原件归档,无需邮寄原件)。
八、办理流程: 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收到“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转来的申请人信息→业务受理→业务审批→转账付款
九、办理时限: 全程网办实时,两地联办1个工作日。
十、办理结果反馈:业务审批结束后,电话联系申请人并告知结果,同时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向受理中心反馈《“跨省通办”业务办理回执》。
十一、是否收费:否
十二、咨询电话:0796-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