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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业务公示

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

2026/02/26 3.1k 阅读 409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西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227202634

  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许可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城南吉州大道(吉安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邮政编码:343000

  联系电话:0796—8221905

附件:吉安市住房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doc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22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业务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